为深刻吸取北京大兴“11.18”亡人火灾事故教训,结合《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教育部、公安部(第28号令)及各级政府部门近期对防火工作的要求。
在水电部,检查小组对二次供水间、电梯机房、配电房的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后,强调做好二次供水的日常消毒和配电房的安全检查;在商贸门面,对门店的消防器材配备、有无“三合一”情况、电器设备的负荷、电源线路的敷设作了检查,强调要对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,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;在各仓库,检查小组对消防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灭火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,强调仓库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,物品分类存放,严禁火源进入仓库,加强安全防范工作;在各食堂,检查小组深入操作间检查消防设施设备,烟罩的清洗、食品卫生安全情况,在详细检查了餐具消毒、菜品留样后,强调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,细化工作,规范操作,把本职工作做精、做细、做实、做好。
通过检查,检查小组对各部门在安全方面工作所做的不懈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,同时,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: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,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,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,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。二是各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细节工作,特别是要做好各项记录登记,建立工作可追溯体系,档案资料留存完整。三是各部门要加强安全自查工作,责任到人,防微杜渐,不能将安全工作流于表面,存在侥幸心理,确保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安全运行。四是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,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到位,责任到人,效果显著。(完)
通讯员 陈金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