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食堂物资调价工作的规定
来源:后勤公司 作者:饮食部 发布时间:2019-06-10 阅读次数:
为搞好食堂物资调价工作,规范调价程序,努力降低食堂原材料成本,特做如下规定:
1、 采购部、饮食部、食堂经理、厨师长、档口业主为调价主体,必须参与调价工作。
2、 蔬菜类、鲜货类每周调价一次。由采购部、食堂经理、厨师长、档口业主轮流参与现采调价。
3、 干调类、米、面、油、每月调价1次,由采购部、饮食部、食堂经理轮流参与。
4、 冰货类每月调价2次,由采购部、饮食部、食堂经理轮流参与现采调价。
5、 每次调价必须2人以上,低于2人的调价行为作废。
6、 每次调价,所有参与人必须在调价单上签字。
7、 现采调价的,必须索取发票或者单据,参与调价人必须在发票或者单据上签字。单据上必须注明供货商的门面名称、电话号码。
8、 以上各条,请各位调价人认真遵守,违反一条/次处罚50元。
后勤公司饮食部
2019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