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外围档口物资统购的管理规定
来源:后勤公司 作者:饮食部 发布时间:2019-10-08 阅读次数:
为加强档口物资采购管理,杜绝私自采购,落实食堂物资全面统购的指示精神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 从2019年9月份开始,食堂外围档口(包含桂园三楼的档口,不含水果店、商店、奶茶、豆花)的蔬菜类一律由各食堂统一采购配送。不再允许私自采购。
二、 外围档口的蔬菜类由各食堂指定的供货商进行配送。
三、 外围档口的每日报单与其他档口一样,严格按规定在保管处进行报单,若配送工作出现差错影响经营工作的,要对供需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。
四、 外围档口的蔬菜类的调价工作与采购部每周的调价同步进行,增加精品菜的调价,档口业主轮流参与调价。
五、 外围档口的蔬菜类给供货商的加价标准与其合同约定保持一致,精品菜的加价与其他蔬菜加价保持一致。外围档口领用加价与其他档口领用加价保持一致。
六、 凡发现档口私自采购的,一次罚款100元。在一学期内有连续三次私自采购的,取消其经营资格。
饮食部
2019年9月4日